根據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、吉林省財政廳《關于做好生豬規?;B殖場無害化處理補助相關工作的通知》(吉牧聯發〔2012〕2號)和《吉林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》(吉牧聯發〔2021〕1號)文件精神,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在各鄉鎮街政府的協助下,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全市290家生豬養殖場申報的病死豬進行了逐頭篩選認定,共確認33769頭病死豬符合補助條件。按照文件標準,省級每頭補助15元,縣級每頭補助15元,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按照生豬飼養量、無害化處理數量、績效評價等因素切塊分配各市(縣)。
因省財政廳對中央補助資金額度調減,根據調減后資金總量,調整后按75.5元/頭發放補助資金,為確保無害化處理中心正常運行,補給無害化處理中心50元/頭,補給養殖場25.5元/頭(作為其購買冷凍設備及貯存病死豬的相關費用)?,F向社會公示,補助標準以本次公示為準,公示期7天。
公示期為2022年9月9日——2022年9月15日
監督電話:0432-67250085
附件:蛟河市2021年無害化處理病死豬補助資金明細表
蛟河市畜牧業管理局
2022年9月9日